近日,河海大学公布了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这是考生们需要关注的重要信息之一。复试分数线最高为电子信息(06电子与信息工程09微电子与集成电路工程)388分,最低为工商管理专业167分。为了大家更好的了解,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3河海大学考研复试分数线的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2023河海大学考研复试分数线
  一、复试分数线(不含专项计划)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如下,其中各专业单科线参照国家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备注:与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的考生,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安排,请查看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官网。
学院(学部、系)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型 总分
水文水资源学院   070501 自然地理学 学术学位 308
070502 人文地理学 学术学位 307
070503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学术学位 344
081501 水文学及水资源 学术学位 327
0815Z1 城市水务 学术学位 309
0830Z1 生态水利 学术学位 308
085900 土木水利 专业学位 321
水利水电学院   081502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学术学位 343
081503 水工结构工程 学术学位 307
081504 水利水电工程 学术学位 326
0815Z2 水利水电建设与管理 学术学位 290
083700 安全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275
085900 土木水利 专业学位 357
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   081505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学术学位 290
082400 船舶与海洋工程 学术学位 268
0830Z2 海岸带资源与环境 学术学位 273
085900 土木水利 专业学位 346
086100 交通运输 专业学位 290
水科学研究院   081501 水文学及水资源 学术学位 318
081502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学术学位 291
085900 土木水利 专业学位 295
土木与交通学院   081401 岩土工程 学术学位 337
081402 结构工程 学术学位 338
081405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学术学位 323
学院(学部、系)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型 总分
土木与交通学院   081406 桥梁与隧道工程 学术学位 281
082301 道路与铁道工程 学术学位 290
082303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学术学位 300
085900 土木水利(10 土木工程-岩土类) 专业学位 294
085900 土木水利(11 土木工程-结构类) 专业学位 274
085900 土木水利(12 土木工程-工程类) 专业学位 273
086100 交通运输(01 道路交通运输) 专业学位 279
086100 交通运输(02 综合交通运输) 专业学位 310
环境学院   081403 市政工程 学术学位 336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01
085700 资源与环境 专业学位 346
085900 土木水利 专业学位 313
能源与电气学院   080704 流体机械及工程 学术学位 260
0807Z1 可再生能源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26
080800 电气工程 学术学位 288
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学术学位 275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341
085801 电气工程 专业学位 336
085802 动力工程 专业学位 305
085807 清洁能源技术 专业学位 286
信息学部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081002 信号与信息处理 学术学位 276
081104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学术学位 317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340
083500 软件工程 学术学位 286
085400 电子信息(01 计算机及软件工程) 专业学位 361
085400 电子信息(02 电子与信息工程) 专业学位 363
信息学部
(物联网工程学院)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305
081001 通信与信息系统 学术学位 353
0810Z2 物联网技术与应用 学术学位 315
0811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学术学位 273
085400 电子信息(06 电子与信息工程
09 微电子与集成电路工程)
专业学位 388
085400 电子信息(07 计算机及软件工程) 专业学位 368
085400 电子信息(08 自动化与智能工程) 专业学位 336
力学与材料学院   080100 力学 学术学位 304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01 材料科学) 学术学位 284
学院(学部、系)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型 总分
力学与材料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02 材料工程) 学术学位 284
0814Z2 土木工程材料 学术学位 284
085600 材料与化工(01 材料制备技术) 专业学位 327
085600 材料与化工(02 材料应用技术) 专业学位 294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070900 地质学 学术学位 279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294
081800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学术学位 275
085700 资源与环境(02 地质工程) 专业学位 273
085700 资源与环境(03 测绘与遥感工程) 专业学位 340
农业科学与工程学院   082802 农业水土工程 学术学位 320
082803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学术学位 285
0828Z1 农业水土资源保护 学术学位 313
085900 土木水利 专业学位 334
090300 农业资源与环境 学术学位 285
机电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学术学位 283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学术学位 300
085500 机械
(01 机械工程、02 机器人、03 智能制造)
专业学位 335
085500 机械(04 工业设计工程) 专业学位 342
海洋学院   070600 大气科学 学术学位 279
070700 海洋科学(01 物理海洋学) 学术学位 285
070700 海洋科学(02 海洋生物学) 学术学位 290
070700 海洋科学(03 海洋地质) 学术学位 326
085700 资源与环境
(04 测绘与遥感工程-海洋观测技术)
专业学位 273
085700 资源与环境
(05 环境工程-海洋资源与环境)
专业学位 273
理学院   025200 应用统计 专业学位 346
070100 数学 学术学位 323
070200 物理学 学术学位 279
071400 统计学 学术学位 327
商学院   020100 理论经济学 学术学位 350
020200 应用经济学 学术学位 352
025100 金融 专业学位 352
025400 国际商务 专业学位 352
025600 资产评估 专业学位 348
学院(学部、系)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型 总分
商学院   0714Z1 社会经济统计学 学术学位 279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41
120200 工商管理 学术学位 359
120502 情报学 学术学位 340
125100 工商管理 专业学位 167
125300 会计 专业学位 197
125500 图书情报 专业学位 224
125601 工程管理 专业学位 178
125602 项目管理 专业学位 178
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222
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186
公共管理学院   030300 社会学 学术学位 352
035200 社会工作 专业学位 358
040100 教育学 学术学位 350
040200 心理学 学术学位 350
050300 新闻传播学 学术学位 363
055200 新闻与传播 专业学位 376
120401 行政管理 学术学位 363
120404 社会保障 学术学位 364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学术学位 340
125200 公共管理 专业学位 175
法学院   030101 法学理论 学术学位 327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学术学位 350
030105 民商法学 学术学位 331
030107 经济法学 学术学位 350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学术学位 360
030109 国际法学 学术学位 336
马克思主义学院   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 学术学位 330
010102 中国哲学 学术学位 345
010105 伦理学 学术学位 330
010108 科学技术哲学 学术学位 323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学术学位 326
030502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学术学位 350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学术学位 360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学术学位 370
  二、专项计划分数线
学院(学部、系)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型 总分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6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学术学位 365
0305Z1 党的建设 学术学位 350
外国语学院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学术学位 380
055100 翻译 专业学位 370
体育系 040300 体育学 学术学位 305
  三、复试相关安排
  我校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均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其中一志愿复试笔试和面试从北京时间2023年3月24日起陆续开始。复试相关须知、各学院(学部、系)复试细则及具体安排等将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和各学院(学部、系)官网陆续发布。请符合我校复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密切关注,认真备考,耐心等待后续通知。
  四、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交材料说明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相关要求,以下考生可享受初试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以上信息来源:河海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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