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新疆财经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已经公布了,那么其中有哪些具体内容呢?别着急,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2023新疆财经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详细内容,快来了解一下吧。
2023新疆财经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拟于4月1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拟于4月25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二)复试方式
  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业工程与管理硕士:现场复试。
  其他专业:网络远程复试。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初试成绩满足《新疆财经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详见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官网hts://jsy.xjuf.e.edu.cn/)且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新疆财经大学不进行破格复试。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水平、综合能力、专业素质等,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科学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复试过程中诚信复试将作为该项考核的重要内容,一旦发现有材料作假、替考作弊等行为,该项考核不合格。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评(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能力考核(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重点考查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
  4、专业课考核(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理论考核(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业工程与管理硕士复试时需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
  6、加试(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段主干课程,详细查看《新疆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2023年招生目录》。
  7、学院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严格复试资格审核。复试前,学院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比对)等措施,对考生报考资格、复试资格进行审核。考生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资料不全者,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参加复试。
  2、学院对考生的以下材料进行审核: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2)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若无可不提供)。
  (4)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5)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须查验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5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具有可显示度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6)对于在读研究生考生须查验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7)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户籍证明材料及定向就业合同。
  (8)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交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9)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参加远程网络复试考生将上述相应材料原件的扫描版(jpg、png、jpeg格式)上传至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复印件于新生报到时提交至学院留存,学院组织专人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做好记录。现场复试考生复试时提交.上述复印材料用于审核备查。
  经审核,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复试资格。凡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具备复试资格。
  3、加分资格审核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3)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示复试考生名单时进行备注说明。是否具有加分资格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台系统中下载且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初试加分政策信息为准。
  (六)工作要求
  1、学院对复试小组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明确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并签字保密工作责任书。
  2、采取现场复试的学院需准备面试场所、充足备考场所,严格落实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要求,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使用。
  3、采取线上远程复试的学院需提前调试设备、上传复试考生准考库、面试小组成员库等,并提醒考生不得将复试内容以任何方式发布。
  4、复试结束,复试小组成员当场独立打分,考生复试成绩取复试小组成员平均分。
  5、助理做好复试过程文字记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妥善保存不少于1年。
  二、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须符合新疆财经大学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调剂要求。
  2、初试成绩(含加分)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的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6、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7、新疆财经大学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调剂;不接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调剂。
  8、同一学院多次开展调剂工作时,执行标准必须完全一致。
  (二)调剂范畴
  按相关规定,更改报考单位、报考学院(系、所)、报考专业、报考学习方式任意一项均属调剂范畴,须通过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
  (三)调剂时间
  4月6日至4月下旬。不提前进行预调剂。
  (四)调剂程序
  1、发布调剂缺额。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各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2、开放调剂系统。接收所有调剂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3、审核调剂考生资格。学院查看调剂学生信息,核对一志愿专业代码是否与调入专业相符、初试各科成绩是否达到要求、学历和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本学院要求等。
  4、筛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筛选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和各学院调剂要求的合格生源,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发放复试通知。学院及时发放复试通知,通知内容包括:复试时间、设备调试时间、考生回复时间及其他需告知考生相关注意事项。
  6、考生确认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方可参加复试;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取消复试通知并予以志愿解锁。
  三、录取
  (一)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占比权重后综合所得。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60%+复试成绩x4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别按专业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批次录取。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按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进行排名。
  2、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科目一、初试科目二、初试科目三、初试科目四从高到低排序,直至区分出名次。若仍无法区分名次,可再次对考生重新复试。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1、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学院拟录取人数(含推免研究生)不得超过学院总招生计划数。
  2、任一复试科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听说能力测评、综合能力考核、专业课考核、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或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者不予录取;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国家招生录取规定的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就业。
  3、对拟录取调剂考生,新疆财经大学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新疆财经大学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并撤回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受待录取后,原则上不再解锁。
  4、研究生处审核汇总本年度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5、公示结束后,研究生处将拟录取名单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检后形成最终录取名单。
  (四)其它
  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考生被录取前学院应充分告知相关管理规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体检
  按《招生管理规定》要求,体检在录取后进行。新疆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体检在入学前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信息公开
  学校公布复试和录取方案、复试分数线、调剂公告;复试名单(包括考号、姓名、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进行说明)。
  学校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编号、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录取信息无效。
  (二)复议
  考生对复试结果、录取名单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布后5日内向报考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申请复议,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或研究生处负责受理。
  (三)举报
  若发现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可向新疆财经大学纪检监察室申诉或举报。
  举报专用电话:0991-7842205
  举报专用电子信箱:jjw@xjufe.deu.cn(注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招考举报”字样)。
  六、工作日程及材料报送
  (一)工作日程
  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于4月6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于4月25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报研究生处备案。
  (二)材料报送
  1、组织多批次复试的学院,每批次复试结束后,考生复试材料(含复试小组评分材料、研究生复试情况表、复试音视频资
  料等)由学院保存至少1年。
  2、每次复试结束后2日内向研究生处报送拟录取名单,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七、违规处理
  (一)各学院须充分发挥主体监督职责,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现象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不得开展任何与研究生复试相关的辅导培训,不得提供场所和设施给其他机构开展辅导活动,不得参与编撰和出售相关复习材料。同时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如有发现,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复试中考生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X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新疆财经大学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在复试期间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视情节严重按相关文件规定给予处理。
  本文内容整理自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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