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研复试调剂在即,阜阳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23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已经发布!建议各位同学及时关注报考院校发布的考研动态,以免错过重要信息。高顿考研为大家整理了阜阳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23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为安全有序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3)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负责研究处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突发事件。设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宣传组和督查组,分别负责做好复试工作组织、宣传和重点环节监督检查工作。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分数及比例
1.初试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区复试分数线要求,即350分。
2.我院2023年教育管理专业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3名。一志愿上线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线上考生全部进入第一轮复试;如上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采取差额形式确定第一轮复试人数,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不高于150%。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剩余招生计划进行调剂复试,调剂复试名额不低于剩余招生计划的120%,不高于剩余招生计划的150%。
(二)调剂条件及程序
1.调剂条件
(1)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具有中小学或中职学校教学工作经验。
(6)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调剂的其他相关条件。
2.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网上调剂,否则无效。
(2)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于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若第一批次复试后仍有缺额,将安排再次开放系统接受考生调剂。
(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校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复试时间及方式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3年3月31日下午15:00-16:00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提供复试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西湖校区景行楼801-2办公室);2023年4月1日上午8:00-9:00进行专业测试笔试(景行楼703教室),考试科目为教育研究方法;4月1日上午10:00-12:00进行综合面试(景行楼802会议室)。
调剂复试时间另行通知。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视录取情况发布调剂公告,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2.复试方式。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四)复试材料及审查
1.复试之前,审查考生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提供毕业(结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阜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政治审核表》,由单位人事部门(在职)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非在职)填写并加盖公章;
(6)诚信复试承诺书;
(7)中小学或中职学校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8)个人简历1份。
2.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五)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考核。由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测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研究方法》。笔试满分为100分,实行综合性、开放性命题,限时60分钟。
3.综合面试。综合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进行,包括专业知识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综合素养,时间20—30分钟,满分为100分。
(1)专业知识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测试教育管理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教育管理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评估在教育管理领域的发展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在教育管理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以及实际工作表现,进一步了解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以及心理健康等。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
(六)成绩计算
考生复试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初试各科目总成绩)*100×60%+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测试×40%+综合面试×60%。
(七)复试过程管理
1.运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2.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学院认为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复试中若发现考生作弊、考题泄露等违规行为,学院会保存现场证据并及时向研招办报告。对在复试过程有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三、招生录取
(一)根据复试总分排名,对复试合格考生,按排名先后顺序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通知由学院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告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调剂考生由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若有放弃“拟录取”资格考生,由学院依次递补录取。
(二)经学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录取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按教育部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四)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集中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四、监督复议
(一)我院复试全过程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
(二)复试督查组受理复议申请,及时调查处理考生反映情况,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议。
五、联系方式
教育学院
2023年3月29日
文章来源:阜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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