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特色与优势
上海财经大学是全国首批税务专业硕士培养单位。我校税务硕士项目自2011年开始招生,迄今已有10余年历史,培养了数百位税务硕士人才。我校税务硕士项目依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雄厚的财税专业师资力量,整合了校内外各种优质教育资源,形成了一整套符合税务硕士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独特领先的课程体系和一系列完整的教学方案,采用了丰富多彩的具有推广价值的教学方法,拥有独特的教学管理模式和方法。
1.独特的课程设置体系在课程设置上,除公共课、研究方法课和学科基础课外,专业课程力求充分体现税务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开设了多门具有上财特殊的专业课程,如《货劳税理论与实务》《专业服务机构税务研究》《企业税务风险与控制》《税务调研与写作》等,由校内外老师共同承担相关课程的教学与指导工作。
2.高水平“双师型”师资队伍在师资配备上,拥有一批具有学术影响力的专家队伍,同时还吸收了税务实践领域的高级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组成了一支由30多位专职教师和50多位校外导师共同组成的“双师型”师资队伍。校外导师来自税务机关、大中型企业财务总监或税务总监、税务师会计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高级经理以及高校或研究机构的教授专家。
3.多元化的教育教学方法在教学方法上,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和模拟训练等方法,注重学生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建立了多家实习基地,能全方位地满足税务专业教学、科研的需要,也能够提供广阔高端的就业和发展机会。与多家头部企业建立教育合作协议,校企合作密切,具有鲜明的校企直通式人才培养特色。
4.独特的品牌教育在教学管理上,我校税务硕士项目积极打造“君昌税务硕士”教育品牌,组建上财君昌税务校友专业交流群和上财君昌税务论坛,努力提升税务硕士项目的专业深度和影响力。除了学校统一的辅导员制度以外,还实施了班主任制度,为每个年级配备了贴心敬业的班主任,均由专业课教师担任,协助学生在学业方面顺利成长。
二、培养目标
1.思想政治过硬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循现代高等教育规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面向税务、财政和海关等国家机关、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财经法律专业服务机构等需求,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需要的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素养的政治过硬的税务专业人才。
2.专业知识丰富培养能够系统掌握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制度、税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充分了解税务稽查、税务筹划以及税务代理等高级税收实务并熟练掌握其分析方法与操作技能,具有良好税务职业素养的高层次税务职业人才。
3.解决问题能力强培养在瞬息万变的税务实务工作中,能够理论联系实践,并持续学习新知识新方法,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有效解决实际涉税问题,胜任与税务相关的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培养方式与学习
年限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四、招生名额
2023年计划招生76人(含推免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各专业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实际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五、报名与考试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报名资格参照《上海财经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要求。考生须参加初试和复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方式为笔试。
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
③396经济类综合能力(满分150分);
④433税务专业基础(满分150分)。
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和经济类综合能力三个考试科目为全国统考,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制订,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税务专业基础由我校自主命题,考试大纲由相关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写,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约在2023年3月底至4月上旬进行,复试内容一般为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或面试。具体复试方案、考核内容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六、资格审查与体检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体检工作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参加复试考生须在我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如实申报自己的健康状况,如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将被记入诚信档案,严重者可能会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七、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议,上海市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费为人民币20.8万元,按学年缴付。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和助学金、资助等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实行,奖助体系可访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s.shufe.edu.cn/Home/NewsDetail/1057)查询。该项目成绩优异的在校生可参加学校、学院设立的各类奖学金评选,并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的“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九、毕业及学位
授予凡修完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由上海财经大学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税务硕士学位。
十、联系方式
上海市杨浦区武川路111号凤凰楼105室
联系电话:021-65904***(见官网)
网站:https://spea.sufe.edu.cn/
来源于上海财政大学研究生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