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包含了报考条件、报名流程、考试时间、学制学费等重要信息,对报考的考生来说有很大的参考意义。目前,2024甘肃政法大学考研招生简章还未公布,为了大家更好的了解该院校,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3甘肃政法大学考研招生简章的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甘肃政法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一)招生专业
  我校2023年面向全国招收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含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侦查学、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等4个专业方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司法鉴定、国家安全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网络空间安全等17个专业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会计、电子信息、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汉语国际教育、艺术设计等10个领域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详见《甘肃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850名左右,具体总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分专业计划根据报名、调剂、复试情况会有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法学、工商管理、网络空间安全、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及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会计、电子信息、汉语国际教育、艺术设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甘肃政法大学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专业均招收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2023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同时,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必须准确,且在2023年9月前有效。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院校库"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网络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络确认时间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的日期为准。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络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四、初试
  (一)准考证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院校库"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三)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安排在12月26日考试的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的满分各为15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复试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在资格审查时,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考生的报考资格在考前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复试阶段和入学报到时由相关学院再次审查。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
  (二)复试
  1.复试是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
  3.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4.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
  5.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6.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7.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8.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调剂
  初试结束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六、学费标准
  8000元/生/学年
  七、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范围覆盖202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名额由甘肃省教育厅分配,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校根据在校研究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二、三年级研究生各等级学业奖学金的推荐名额,并按四舍五入取整,由学院确定学业奖学金获得者推荐名单,学业奖学金标准及覆盖比例见下表:
  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与比例
  新生奖学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为"非定向"的,享受5000元新生奖学金,评定人数不超过当年录取新生总数的10%。调剂考生被我校录取为"非定向"的,享受5000元新生奖学金,评定人数不超过当年录取新生总数的10%。
  4.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
  我校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用于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岗位津贴标准如下:
  (一)"助教"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0元/小时标准执行,原则上每名"助教"岗位研究生每月不能超过20小时。
  (二)"助研"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5元/小时的标准执行。
  (三)"助管"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5元/小时的标准执行,原则上每名"助管"岗位研究生每月不能超过30小时。
  5.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
  我校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制度以助学贷款、发放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减免学费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给予资助,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不因贫困而辍学或影响学业。
  6.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
  为加强研究生创新创业意识、精神和能力的培养,提高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种创新创业活动,强化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突出双创精神引领,我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创新创业教育项目下设科研创新项目、学术交流项目、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与奖励项目、科研成果奖励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等5大项目,经费每年总计核拨50万元。
  7.甘肃省教育厅优秀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
  获甘肃省教育厅优秀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者,学校将按照省教育厅项目经费给予1:1配套经费支持。
  8.专项就业(升学)奖励
  我校设立专项就业(升学)奖励项目,对应届硕士研究生考取博士者,将依据学校相关制度给予奖励。
  八、学制年限
  我校2023年招收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2-3年,均为全日制。
  以上内容来源:甘肃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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