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理财规划师考试:福建报名时间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8-14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9号)文件要求,结合2013年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省)统考”)情况,经研究,对2014年全国(省)统考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全国(省)统考的报名工作由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鉴定中心”)、省属职业技能鉴定站、全国统考报名点在省鉴定中心的统一管理指导下具体组织。
  (二)2014年全国(省)统考申报条件应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资格申报管理的指导性意见》(闽劳鉴[2009]73号)要求,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所属鉴定中心进行复审。各报名单位应确保提交的考生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申报材料质量将作为今后考核报名机构工作的重要依据。2015年起全国(省)统考职业(工种)申报条件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考申报条件》执行。
  (三)各报名单位以及市鉴定中心于考前40天将相关报名材料送达省鉴定中心。经省鉴定中心复审同意后,方可参加统考。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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