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7、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历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三、报考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者, 应于教育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3、在规定的时间,凭网上报名编号、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到报考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四、初试
1、全国入学统一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12月22日。
2、考试科目为4门,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数学、管理类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非法学)为全国统考科目,其它业务课由我校自主命题。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和工程管理(MEM)初试仅设英语及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两个科目,考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五、复试和调剂
1、复试分数线由我校依据2020年国家线自主划定。
2、申请调剂的专业应是相近、相关专业(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专业课相近)。
3、需调剂的考生(含校内调剂)必须经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确认,否则调剂无效。
4、复试形式、时间、地点、方式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校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校园网向考生公布。
5、外语听力以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对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六、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七、录取
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权重折合成综合成绩,再结合考生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八、学制及学习年限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3年,各学位点的最长学习年限在学制基础上增加3年。九、学费及资助1、学费所有硕士研究生均按学制分学年收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0.8万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及学费标准详见下表1-1 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及学费一览表
类别学制(年)学年学费(万元)学费总额(万元)
机械30.82.4
能源动力30.82.4
电子信息30.82.4
土木水利30.82.4
材料与化工30.82.4
法律硕士(法学)20.81.6
法律硕士(非法学)30.82.4
工商管理硕士(MBA)21.53.0
会计硕士2.50.82.0
新闻与传播硕士20.81.6
工程管理硕士(MEM)21.22.4
艺术硕士30.82.4
 2、奖助
2-1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序号标准备注
11万/生/年在获得国家奖学金、国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或国(境)外修读双学位项目的研究生中优先遴选,奖励名额按照当年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序号标准备注
12万元/生/年按国家分配比例评选
2-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序号奖项奖励比例奖励标准备注
1河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40%全额学费需参与三助工作,发放方式和要求见《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此奖项覆盖面100%
2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60%全额学费
2-4 研究生赛事奖学金
序号奖项奖励级别奖励等级奖励标准(元)奖励对象
1“挑战杯”创青春大赛国家级一等奖10000团队奖
二等奖8000团队奖
三等奖5000团队奖
省级一等奖5000团队奖
二等奖3000团队奖
三等奖2000团队奖
2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国家级一等奖12000团队奖
二等奖9000团队奖
三等奖6000团队奖
省级一等奖6000团队奖
二等奖4000团队奖
三等奖2000团队奖
3英语演讲比赛省级一等奖6000个人奖
二等奖4000个人奖
三等奖2000个人奖
校级一等奖600个人奖
二等奖400个人奖
三等奖200个人奖
2-5 研究生科研创新奖
序号奖项奖励标准备注
1高层次学术论文每篇3000元至100万元不等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且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和通讯单位(如论文有通讯作者)
2授权专利每件500元至1万元不等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且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
2-6 荣誉称号奖
序号奖项奖励比例奖励标准
1三好学生参评研究生总数的15%600元/人
2优秀学生干部参评研究生干部的25%600元/人
3优秀毕业生参评研究生总数的10%600元/人
4先进班集体参评班级总数的20%1000元/班
2-7 研究生国际化教育专项奖学金
序号奖项奖励标准备注
1国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奖学金20万元/生详见《中原工学院国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
2国(境)外修读双学位项目奖学金2万元/生详见《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境)外修读双学位项目实施办法》
3短期对外交流项目奖学金学费的30%-50%详见《中原工学院短期对外交流学生选派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项目优先资助
4国际语言水平奖学金考试报名费用减免1000元到5000元不等的奖励参加六级、雅思、托福等国际语言水平考试并达到一定成绩,详见《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国际语言水平奖学金实施细则》
2-8 研究生助学金
序号奖项奖励标准备注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发放,需参与三助工作
2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助学金2000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发放,需参与三助工作
2-9 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标准
序号类别岗位津贴标准
1助教超奖学金规定的工作量之外的岗位津贴由聘用学院确定
2助研聘用教师确定
3助管600元/生/月,每年发放10个月
4兼职辅导员1200元/生/月,每年发放10个月
2-10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
序号类别奖励级别奖励标准(元)
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省级6000
校级2000
2-11 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序号资助对象
1本人患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家庭成员突发意外的研究生。
2-12 研究生助学贷款
序号标准备注
1原则上不超过学年学费和住宿标准符合申请条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均可申请
 
 
以上奖励面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考生),具体学费及奖助情况按照国家、河南省、学校最新文件规定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的奖助按学校相应管理机构制定的奖助办法执行。十、其他
1、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不同之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2、考生也可通过研究生处网站查阅我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咨询报考学院,联系人及电话见研究生处网站。
3、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一栏的数字为参考数字,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后,学校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计划数和学校相关政策,确定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65     邮编:450007
通讯地址:河南郑州中原中路41号
中原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13信箱
联 系 人: 方老师     电话:0371-67698801、62506093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学院代码招生联系人联系电话
马克思主义学院001李老师    袁老师0371-69975767
0371-69975773
法学院002张老师
王老师
0371-69975756
0371-69975763
理学院003张老师
高老师
0371-62506927
0371-62506034
机电学院004乔老师
王老师
0371-62506827
0371-62506827
材料与化工学院005任老师
陈老师
0371-62506690
0371-69975839
电子信息学院006廖老师
郭老师
0371-62506987
0371-62506865
计算机学院007杨老师
崔老师
0371-62506701
0371-62506609
能源与环境学院008王老师
蔡老师
0371-62506812
0371-62506813
建筑工程学院009赵老师
刘老师
0371-62506870
0371-62506904
纺织学院010何老师
欧老师
0371-69975729
0371-69975723
艺术设计学院011王老师
李老师
0371-62506887
0371-62506731
服装学院012刘老师
任老师
0371-62506980
0371-62506624
新闻与传播学院013王老师
陈老师
0371-62506180
0371-62506178
外国语学院014郭老师
郝老师
0371-62506171
0371-62506173
经济管理学院015孙老师
孙老师
0371-62506712
0371-62506113
(MBA)
陶老师
韩老师
0371-67698117
0371-6769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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