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大家应对研究生考试,这里为大家整理了2022年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内容,供大家参考,更多考研简章,考研大纲内容,请大家登陆高顿官网查询。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为教育硕士,共计12个招生领域,具体专业设置详见附件一《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见文末附件)。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
(一)初试
1、准考证:考生应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5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科目
12月2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5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业务课一(教育综合)
12月26日下午业务课二
(二)复试录取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学校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请查阅我校专业目录。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前时须加试2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合格方可继续参加复试。
4、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执行,所有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5、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等具体事宜,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7、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公示。
五、学习方式与修业年限
(一)学习方式
我校研究生培养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方式,具体招收非全日制的学科领域及招生人数以实际公布为准。两种培养方式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证书上将注明其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修业年限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均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
六、收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一)收费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
(二)奖助政策
我校实行奖励、资助政策,具体办法如下:
1、研究生生源奖学金。凡被学校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成绩突出者入学后第一年可享受一等奖学金,8000元/人。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8000元,比例15%;二等奖学金5000元,比例25%;三等奖学金3000元,比例30%。入学第一年学业奖学金按照先一志愿然后调剂考生的次序评定。
4、研究生助学金。根据国家政策,凡被学校录取的全日制考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年·人。
5、设立“三助”岗位。学校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根据工作情况最高为600元/月·人。
6、研究生海外学习交流基金。支持学业成绩突出的有关专业研究生赴海外研修。
上述奖助政策仅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非全日制及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相关奖助政策。如有内容与学校最新政策相冲突,将按照学校最新政策执行。
七、招生咨询
学校研究生学院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设立专人为广大考生提供招生咨询。
(一)研究生学院招生就业办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412-2960785、2960295。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一《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八、其他事项
(一)住宿
我校硕士研究生住宿费用根据寝室人数不同,分为1200元/年(四人间)与1800元/年(两人间),具体以当年实际住宿安排为准。
(二)档案转接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定向培养考生外,应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定向培养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并须在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委培合同。若因未能妥善处理相关事宜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四)考生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主要用于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必须保证于2022年8月前有效。
(五)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招网”和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本文原文来自:鞍山师范学院院校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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