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经济管理学院 | 全日制招生专业目录 、 非全日制招生专业目录 |
计划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复试科目 |
125300会计(专业学位) | 100 |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 会计学 |
(01)(全日制) | 40 |
学制2年,学费0.8万元/年 | (含推免32) | 均不招收同等学力 |
(02)(非全日制) | 60 | ② 204英语二 | |
学制2年,学费4万元/年 |
025700审计(专业学位) | 80 | | 不招收同等学力 |
(01)(全日制) | 45 | 2017年北京交通大学 | 03125 审计学 |
学制2年,学费4万元/年 | (含推免28) | 审计硕士(MAud) |
(02)(非全日制) | 35 | 招生简章 |
学制2年,学费4万元/年 | |
注:表中所列计划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2017年下达当年招生计划为准。
一、培养方向
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向:企业会计与税收方向、财务与金融管理方向、企业风险与审计方向、并购重组与资产管理方向。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三、报考程序
1、请在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提交个人报考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网报前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阅读《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省市招办、招生单位、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网报前请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bjtu.edu.cn/cms/zszt/)查阅《北京交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交通大学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北京交通大学2017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在以后随时密切关注该主页上的相关信息。
4、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非脱产学习。选择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在网报时须选择招收全日制的专业研究方向,选择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在网报时须选择招收非全日制的专业研究方向。
5、报名系统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务必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用以报考点审核备案。
因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时间周期长,建议考生在报名前及早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6、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其他考生须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考,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7、选择在北京参加考试的报考我校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仔细阅读《2017年北京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报考点公告》,按照要求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选择在京外参加考试的报考我校考生,请按照当地省级招办的公告选择报考点。
8、申请单独考试的考生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s.njtu.edu.cn/cms/)查阅《北京交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9、关于报考费
(1)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缴纳报考费。
(2)2016年9月24日至27日,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高校将组织部分考生进行预报名,考生在此期间支付的报考费有效。
(3)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于2016年11月10日—12日规定时间内到北京交通大学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4)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将不能更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如发现错选了“报考单位”、“报考点”、或“考试方式”,需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0月31日前,重新进行网上报名,提交信息,获取新的报名号,并进行网上支付。
(5)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10.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由报考点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地点:由报考点指定和公布。
(3)确认程序: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 →报考点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京外报考点的考生须在2016年11月12日之前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邮寄(EMS或挂号信)至: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无法打印《准考证》。
(6)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7)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11、考生网报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档案所在单位、档案所在单位地址、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用于我校向档案所在单位邮寄政审表和调档函,以及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如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延误,责任由考生自负。
12、需到我校自取录取通知书的考生,请在网报备注信息栏填写“自取”。
13、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请考生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的用户名和密码。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s.bjtu.edu.cn/cms/zszt/)的相关信息。
14、初试时间 2016年12月24日——12月2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四、考试
1. 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① 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 204 英语二,共计2门。
复试科目:全日制① 03124 会计学 ② 03127 政治理论,共2门。
非全日制① 03305 会计学 ② 03127 政治理论,共2门。
2. 考试时间
全国联考时间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安排,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生名额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40人,其中:保研名额32人。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60人,全部为招考。
最终招生人数在录取时会根据国家实际下达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六、招生类别与学习方式
1、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非脱产学习。
2、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户口和档案不转入我校,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档案必须转入我校,户口可自愿选择是否转入我校,转入户口的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的11月30日,过期户口将无法转入。
七、学制与学费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2-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2-5年。
学费标准:全日制8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40000元/生·学年。
八、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符合政策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另外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经双向选择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九、获得证书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环节,成绩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顺利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审核批准后,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交通大学思源东楼505经管学院MPAcc教育中心
邮 编:100044
电 话:(010)51684065;51684023;51684719
电子邮件:mpacc@bjtu.edu.cn
网 址:http://sem.bjtu.edu.cn/mpacc
微信公众号:北京交通大学MPAcc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