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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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会计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 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为人民服务,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与文化素养,具有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

  2. 掌握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及其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对多变的商业环境的学习能力和战略意识,具有会计工作的领导潜质;

  3. 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包括开拓创新、应变、判断、决策、组织指挥与协调能力;

  4. 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备处理对外事务的基本能力;

  5. 身体健康。

  二、 领域简介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面向会计职业,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熟悉会计实务的高层次、应用性会计专门人才。

  三、 培养方式

  1. 采取灵活多样的培养方式。在保证MPACC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可以安排部分时间在校培养,部分时间在企业培养,也可以集中一段时间以脱产学习为主,而另一段时间则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与调研。提倡与不同行业的工商企业或实际和经济管理部门联合培养。

  2. 实行学分制。学员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规定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后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至少45学分的课程方能撰写学位论文。

  3. 教学方法。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应以有利于培养学员的思维能力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意实际应用。加强案例教学、课堂讨论和实践性环节,聘请有实际会计工作经验的专家讲课或开设专题讲座。

  对少数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学员,个别课程可采取在教师指导下以自学为主,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课程考试取得学分,或者已经接受过培训并掌握某门课程的学员,通过本人申请经过考试合格准予免修,取得学分。

  四、 课程设置

  方案设计总学分:45学分。由核心课学分、方向必修课学分与选修课学分构成。其中:

  核心课:25学分;

  方向课:14学分;

  选修课:设2个方向,学生可根据自我发展的需要和相关专业背景,各自选择一个方向学习:6学分。

  详见课程设置附表

  五、 学位论文

  会计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公开发表一篇以本人为第一作者,以武汉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专业论文或获省部级及以上与专业有关的奖励,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指导实行双导师制,一位导师为具有硕士指导资格的校内教师,另一位导师由实务经验丰富同时兼具较高理论水平的政府相关部门高层领导、大型企业财务负责人担任。学员应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我国改革与建设、工商企业会计工作或学员工作(或原)单位的实际需要。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也可以是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报告、企业诊断报告以及编写高质量的案例等。但无论什么形式,评估论文水平主要是考核学员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其内容是否具有新的见解或实用价值。确定选题后须进行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在论文答辩前1年完成,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评阅人为两人,至少在校外实务部门聘请具备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一名参与评阅。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必须有一名是实际工作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方可按学位申请程序授予会计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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