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和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告》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8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双证)复试和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的组织领导
  (一)根据学校要求,学院成立MPAcc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负面的教育和培训;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和研究生导师进行面试考核;审核成绩和初录名单。
  MPAcc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宋敏杜晓成
  副组长:汪涛方德斌
  成员:朱剑平邬明建李青原余振沈作霖
  (二)MPAcc复试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确定考生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考生咨询、审查考生资格、安排复试考务及成绩汇总等工作。
  二、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按照学校制定的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和划线原则,我院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制定MPAcc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注:若教育部公布的国家A线高于上述复试分数线,以教育部公布的国家A线为准。
  三、调剂政策
  因生源充足,我院MPAcc专业不接受校内和校外调剂考生。
  报考我院的考生要求向校外及校内其他培养单位调剂的,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四、复试要求
  (一)具体安排
  1、3月18日8:00-9:30,考生办理复试手续,领取复试通知单,查看笔试时间和地点。
  办理复试手续的程序:领取填写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缴复试费——领取复试单(加盖公章)。
  2、3月18日,考生凭复试单和有效证件参加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18日上午10:00-12:00
  面试时间:18日下午1:00开始
  笔试、面试地点: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具体安排见当天学院公告和复试通知单)
  (二)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初试准考证;(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非应届毕业生考生可从人事档案中调取成绩单复印后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
  其中,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复印件、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在资格审查时交工作人员存档备查。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需按学校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收取复试费用。复试费用:100元/人。
  缴费地点: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二号门厅财务七科(地点:经管院B130)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1、笔试
  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考察学生对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等)须另加试两门课程的笔试,加试科目为《管理经济学》、《会计学》。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不予录取,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政治面试:以考生抽题和考官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考官根据考生的回答按100分制给出成绩。
  (2)外语面试测试外语听和说的能力:以考生抽题和考官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即考生根据提问,用英文回答问题。考官根据考生的英语水平按100分制给出成绩。
  (3)综合面试突出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创新能力、表达能力、动手能力、治学态度和心理品质。综合面试分小组进行,复试小组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记录考生的作答情况,并填写《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面试小组成员的平均评分即为综合面试成绩。
  3、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复试综合成绩和总评成绩(初试成绩60%和复试综合成绩40%加权)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按百分制未达到60分,下同)不予录取。总评成绩各项目构成和计算公式如下: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即:“双少”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可降低10分。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3月15日前联系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处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学院根据研究生院的审核意见安排复试。
  4.信息公开公示
  本专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综合成绩、总评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通过向考生发放思想品德调查表的形式,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工作日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
  体检根据学校安排统一进行。时间:3月19日,地点:武汉大学校医院。请考生按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校体检,并备好体检表所需的一寸证件照。
  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录取原则、录取类别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类别
  根据招生简章,武汉大学2018年在职会计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别为“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若定向委培单位有变动,应在拟录取人员名单公布后两周内,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提交原单位离职证明、新单位入职证明等相关材料。
  八、复试工作流程
  (一)3月5日前,划定复试分数线,制定和上网公布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二)3月8日前,通知上线考生参加复试。
  (三)3月18日8:00-9:45,考生办理复试手续,领取复试通知单,查看笔试时间和地点。
  1.办理复试手续的程序:领取填写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缴复试费——领取复试单(加盖公章)。
  2.考生须带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地点: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二号门厅。
  4.复试费用:100元/人。
  (四)3月18日,考生凭复试单和有效证件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3月18日上午10:00-12:00
  2.面试时间:3日18日下午1:00开始
  笔试面试地点见现场《复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五)3月27日前,学院研究生工作招生领导小组依据汇总成绩确定初录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3月28日左右公布拟录取名单。
  九、咨询
  1.电话
  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电话027-68754125
  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学院A106办公室):电话027-68752120李老师
  2.网上查询
  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网址:http://gsrecruit.whu.edu.cn)、“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网址http://ems.whu.edu.cn)查询有关工作通知及录取名单。
  温馨提示:我院专业学位相关信息请登陆“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在“人才培养”下列表中单击“专业学位”查看。
  下载:会计硕士复试名单.pdf(103.4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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