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夏大学MPAcc预招生全日制40人(推免10人)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培养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所报考专业的其他条件,以各学院、各专业的具体要求为准;
②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以上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的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附件《宁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高顿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拟统招人数可能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生产生变动,最终名额将于复试前确定。
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学术学位: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3年)。
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分别为全日制(学制2年)、艺术硕士(学制3年)和非全日制(学制3年)。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报考2019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具体时间以研招网公布为准)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②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③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④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再次核查填报的信息是否有误(如学历、学位证书编号错误等),若确认无误后仍未通过校验,应在现场确认时提交教育部学历查询网站(学信网)出具的在线学历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⑤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⑥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⑦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⑧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⑨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宁夏教育考试院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程序
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教育部学历查询网站(学信网)出具的在线学历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我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进行,初试科目详见附件《宁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3、初试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4、复试
(1)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2)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3)复试由我校各培养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有关复试时间、内容、程序等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相关通知。
五、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等综合情况,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宁夏大学,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宁夏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宁夏大学,毕业后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我校录取,在我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我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学校不提供住宿,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及党组织关系。
六、学费及奖助体系
1、学费
学费遵照宁价费备[2014]021号,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
2、住宿费
住宿费标准执行宁价费发[2015]6号。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3、奖助学金
我校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为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1)宁夏大学优秀生源奖励,可享受1-2万元/生,奖励办法按《宁夏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办法》(试行)执行(见附件);
(2)全日制非定向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3)经评选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
(4)经评选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学业奖学金,一等10000元/生·年,二等6000元/生·年,三等3000元/生·年;推免生当年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5)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项目,文科类资助5000元/项,理科类资助10000元/项;
(6)学校设立“三助”岗位,按工作时长发放薪酬,全勤助教600元/月,全勤助管800元/月;
(7)学校设立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项目、外语水平能力提升计划等鼓励学生提升科研创新能力。
七、其他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无微信、QQ交流群。
2、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请考生自行购买。
3、欢迎访问宁夏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nxu.edu.cn。
4、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我校的相关规定为准。
5、联系电话:0951-2061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