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硕士“MPA”其培养目标是为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培养一批德才兼备,具有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管理人才。
公共管理硕士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本科或大专结业证)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