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原则是“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目前,2023年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还未发布。为了大家更好的了解该院校,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2年北京化工大学会计硕士招生录取结果公布和需提交资料的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成绩公布时间:3月31日之前在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网站(https://sem.buct.edu.cn/main.htm)公布一志愿复试成绩。调剂复试成绩待调剂录取结束后一起公布。最终拟录取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uate.buct.edu.cn/)上公布的结果为准,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有变动,我校将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三)拟录取考生须向研招办提交以下材料:
1.除本校应届生外,其余考生于2022年6月前邮寄《北京化工大学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须由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进行品行鉴定。未及时邮寄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缓发。
2.除本校应届生外,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和“定向”的非在职少民骨干专项计划考生,凭我校研招办出具的调档函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2022年9月前寄达我校。档案逾期未到将不予接收,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档案未到学生毕业年度不进行就业手续办理,其研究生阶段形成的相关档案材料自行带至原档案所在地。档案不转入本校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发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于2022年5月8日前邮寄《北京化工大学培养全日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须由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并确保定向就业合同内容真实、准确。未及时邮寄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缓发。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拟录取为少民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于2022年6月前邮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无需转接党、团组织关系至我校。录取通知书发放、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见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以上信息来源: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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