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期货基础知识综合指导:中国企业债券存在的法律基础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5-07
中国《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境内发行的债券”,“除前款规定的企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行企业债券”。中国《公司法》*9百五十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依照本法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看出,从法律法规角度看,企业债券概念比公司债券概念的外延要大得多,正如企业涵盖公司一样,企业债券也涵盖公司债券。
从发行条件看,《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的企业债券发行的基本条件有五条:
(1)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2)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
(3)具有偿债能力:
(4)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三年盈利:
(5)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显然,《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很一般。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条件有六条: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总额不超过净资产额的40%,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比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容易看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基本条件是在发行企业债券的基本条件基础上,为体现公司债券特点提出的进一步要求。如,从资产规模(包括净资产余额)方面,公司债券的规定比企业债券规定更具体,从盈利情况要求看,公司债券比企业债券提出了更进一步的要求:从筹集资金用途看,两者基本上一样,从利率控制看,公司债券是遵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的要求执行的。
在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发行管理上,《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范的范围是在境内注册的所有企业法人(当然包括公司法人)发行的债券,公司债券的发行应该在首先服从《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基本前提、满足《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要求的基本条件下,然后再按照《公司法》有关公司债券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即是说,没有按照《公司法》规范的企业,按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规定发行企业债券:而满足《公司法》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份有限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则应按照《公司法》发行公司债券,同时它也是企业债券,也满足《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有关要求。
企业债券目前国内的报批程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拟订全国企业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和规模内的各项指标,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
从发行条件看,《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的企业债券发行的基本条件有五条:
(1)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2)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
(3)具有偿债能力:
(4)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三年盈利:
(5)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显然,《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很一般。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条件有六条: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总额不超过净资产额的40%,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比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容易看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基本条件是在发行企业债券的基本条件基础上,为体现公司债券特点提出的进一步要求。如,从资产规模(包括净资产余额)方面,公司债券的规定比企业债券规定更具体,从盈利情况要求看,公司债券比企业债券提出了更进一步的要求:从筹集资金用途看,两者基本上一样,从利率控制看,公司债券是遵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的要求执行的。
在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发行管理上,《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范的范围是在境内注册的所有企业法人(当然包括公司法人)发行的债券,公司债券的发行应该在首先服从《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基本前提、满足《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要求的基本条件下,然后再按照《公司法》有关公司债券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即是说,没有按照《公司法》规范的企业,按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规定发行企业债券:而满足《公司法》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份有限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则应按照《公司法》发行公司债券,同时它也是企业债券,也满足《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有关要求。
企业债券目前国内的报批程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拟订全国企业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和规模内的各项指标,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

扫一扫微信,*9时间获取2014年期货从业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提醒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期货从业辅导高清课程、高顿题库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报考指南: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高顿题库:2014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免费题库
考前冲刺:期货从业资格考试试题 考试辅导
高清网课: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高清网课
报考指南: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高顿题库:2014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免费题库
考前冲刺:期货从业资格考试试题 考试辅导
高清网课: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高清网课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2014年期货知识重点整理概述之利率期货交易 2022-02-08
-
期货从业基础知识:基差交易 2018-02-08
-
期货从业基础知识:基差变动与套期保值效果 2018-02-08
-
期货知识点:现代期货市场 2018-02-08
-
基础知识:期货交易所组织形式 2018-02-08
-
基础知识:期货结算机构 2018-02-08
-
期货从业基础知识:期货投资者的分类 2018-02-08
-
期货从业基础知识:信息披露制度 2018-02-08
-
期货从业基础知识:期货结算概念 2018-02-08
-
期货从业基础知识:期货交割 2017-08-04
-
期货从业基础知识:结算公式与应用 2017-08-03
-
期货从业基础知识考点:期货开户 2017-08-02
-
期货从业基础知识: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2017-07-31
-
期货从业基础知识:涨跌停板制度 2017-07-31
-
期货从业基础知识:机构投资者 2017-07-28
-
期货从业基础知识:机构投资者 2017-07-28
-
基础知识:期货公司 2017-07-26
-
基础知识:介绍经纪商 2017-07-26
-
期货基础知识:期货及衍生品市场作用 2017-07-24
-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2017-07-19
-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2017-07-19
-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 2017-07-18
-
期货从业《期货基础知识》考点:股指期货投机策略 2017-07-17
-
期货从业资格《基础知识》 2017-07-13
-
期货从业考试基础知识之电子现货 2017-03-16
-
期货基础知识:模拟误差 2017-01-09
-
期货基础知识:利率期货的报价 2017-01-09
-
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投资者的分类有哪些? 2017-01-09
-
期货基础知识:期权的基本类型有哪些? 2017-01-09
-
期货基础知识:期货中介与服务机构 2017-01-09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