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从业《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罪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07-22
  小编导读:为帮助参加2015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高顿网校整理了2015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高顿网校温馨提醒
  2015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总共举行5次,考生们有多次考试机会。高顿网校为了方便大家学习,开通了期货从业资格试题库,考生们可以通过试题练习加强自己的答题技巧。
高清网课免费试听 期货从业课程免费试听

  高顿网校精彩推荐:

  2015年期货从业考试常见问题解析

  期货从业考试投资分析知识点速记汇总

  2015年期货考试《投资分析》考点汇总

  2015年期货考试《法律法规》科目单项选择汇总  专题:解读2015年期货基础知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 期货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