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从业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6)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08-05
  小编导读:2015年期货从业考试已经进入了紧张的备考阶段,高顿网校小编与大家同在,为大家提供*7的资讯和动态,最后祝各位考生梦想成真!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至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风险监管报表,包括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汇总表、净资本计算表、资产调整值计算表、客户分离资产报表、客户权益变动表、经营业务报表和客户管理报表等。
  (二)资产、流动资产,是指期货公司的自身资产,不含客户保证金。
  (三)负债、流动负债,是指期货公司的对外负债,不含客户权益。
  (四)重大业务,是指可能导致期货公司净资本等风险监管指标发生10%以上变化的业务。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依法设立的期货公司,不完全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在2007年8月1日之前达到本办法的要求。
  高顿网校温馨提醒
  2015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总共举行5次,考生们有多次考试机会。高顿网校为了方便大家学习,开通了期货从业资格试题库,考生们可以通过试题练习加强自己的答题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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