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期货从业《法律法规》第二章第五节知识点 5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08-21
  小编导读:2015期货从业考试正在积极的备考当中,高顿网校小编提醒大家复习时要重视教材同时也不要忽略模拟测试,两者同时进行,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哦。小编还为大家准备了章节知识,帮助大家梳理,最后祝大家2015梦想成真!我们一起加油!
  罚则[了解]:
  第三十一条未取得从业资格,擅自从事期货业务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单处或者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国证监会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处罚:
  (一)任用无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期货业务;
  (二)在办理从业资格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
  (三)不履行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配合义务;
  (四)不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履行报告义务或者报告材料存在虚假内容。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对期货从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中国证监会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八十一条处罚。
  第三十四条期货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的,中国证监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但因被迫执行违法违规指令而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了报告义务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五条协会工作人员不按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故意刁难有关当事人的,协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高顿网校温馨提醒
  2015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总共举行5次,考生们有多次考试机会。高顿网校为了方便大家学习,开通了期货从业资格试题库,考生们可以通过试题练习加强自己的答题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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