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从业《法律法规》考点解析:组织机构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10-16
  期货从业《法律法规》考点解析:组织机构
  【考点三】组织机构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设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期货交易所的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定期货交易所章程、交易规则及其修改草案;
  (二)选举和更换会员理事;
  (三)审议批准理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期货交易所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
  (五)审议期货交易所风险准备金使用情况;
  (六)决定增加或者减少期货交易所注册资本;
  (七)决定期货交易所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事项;
  (八)决定期货交易所理事会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项;
  (九)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会员大会由理事会召集,每年召开一次。
  会员大会有Z/3以上会员参加方为有效。会员大会应当对表决事项制作会议纪要,由出席会议的理事签名。
  会员大会结束之日起10日内,期货交易所应当将大会全部文件报告中国证监会。
  期货交易所设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常没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会员大会,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二)拟订期货交易所章程、交易规则及其修改草案,提交会员大会审定;
  (三)审议总经理提出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提交会员大会通过;
  (四)审议期货交易所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的方案.提交会员大会通过;
  (五)决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
  (六)决定会员的接纳和退出;
  (七)决定对违规行为的纪律处分;
  (八)决定期货交易所变更名称、住所或者营业场所;
  (几)审议批准根据章程和交易规则制定的细则和办法;
  (十)审议结算担保金的使用情况;
  (十一)审议批准风险准备金的使用方案:
  (十二)审议批准总经理提出的期货交易所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十三)审议批准期货交易所对外投资计划;
  (十四)监督总经理组织实施会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的情况;
  (十五)监督期货交易所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和期货交易所章程、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的情况;
  (十六)组织期货交易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工作,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变更事项;
  (十七)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和会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至2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的任免.由中国证监会提名,理事会通过。理事长不得兼任总经理。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和理事会日常工作;
  (二)组织协调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三)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理事会报告。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因故临时不能履行职权的,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或者理事代其履行职权。
  理事会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理事。
  期货交易所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中国证监会任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总经理是期货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是当然理事。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会员大会、理事会通过的制度和决议;
  (二)主持期货交易所的日常工作;
  (三)根据章程和交易规则拟订相关细则和办法;
  (四)决定结算担保金的使用;
  (五)拟订风险准备金的使用方案;
  (六)拟订并实施经批准的期货交易所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七)拟订并实施经批准的期货交易所对外投资计划;
  (八)拟订期货交易所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
  (九)拟订期货交易所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的方案;
  (十)拟订期货交易所变更名称、住所或者营业场所的方案;
  (十一)决定期货交易所机构设置方案,聘任和解聘工作人员;
  (十二)决定期货交易所员工的工资和奖惩;
  (十三)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或者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期货交易所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第(四)项至第(七)项规定的职权;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报告;
  (四)决定期货交易所董事会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期货交易所设董事会,每届任期3年。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拟订期货交易所章程、交易规则及其修改草案,提交股东大会审定;
  (三)审议总经理提出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提交股东大会通过;
  (四)审议期货交易所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的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
  (五)监督总经理组织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至第(十三)项、第(十五)项、第
  (十六)项规定的职权;
  (七)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期货交易所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至2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免,由中国证监会提名,董事会通过。董事长不得兼任总经理。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和董事会日常工作;
  (二)组织协调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三)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期货交易所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中国证监会任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总经理是期货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应当由董事担任。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通过的制度和决议;
  (二)本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至第(十二)项规定的职权;
  (三)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期货交易所设监事会,每届任期3年。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至2人。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的任免,由中国证监会提名,监事会通过。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期货交易所财务;
  (二)监督期货交易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
  (三)向股东大会会议提出提案;
  (四)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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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总共举行5次,考生们有多次考试机会。高顿网校为了方便大家学习,开通了期货从业资格试题库,考生们可以通过试题练习加强自己的答题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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