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期货从业《法律法规》考点:期货公司管理办法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11-10
  2015期货从业《法律法规》考点:期货公司管理办法
  *9章总则
  第二章设立变更与业务终止
  1.期货公司设立需要满足的条件:
  从业人员资格不低于15个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不低于3个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具备下面情况:
  实收资金和净资产均不低于3000万持续经营2年。其中一年盈利或者实收资金和资本均不低于2亿元,净资产不低于实收资本50%或者负债低于净资产的50%,3年内没受过违规经营和刑法处罚,在3年内机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滥用股东权利逃避股东。
  2.持有公司100%股份的股东,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股东不适用净资本或者类似指标净资产不得低于15亿元。
  3.申请设立期货公司必须提交下列的申请材料:
  设立期货公司申请书,公司章程草案,经营计划,发起人名单及其审计报到任用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拟定的期货业务和内部控制制度。场地设备资金证明材料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4.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需要满足下面条件:
  申请日前2个月的风险监控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
  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发现制度内部控制并执行
  保证金安全存管具体的经营的计划
  业务设施和技术系统符合相关技术规范且运行良好
  高级管理人员2年内没受过刑事处罚
  持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控股股东2年内未刑事处罚
  5.期货公司申请金融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
  金融期货经纪业务申请书
  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和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关于金融业务的决议书
  申请日前2个月月末风险监督报表以及申请日前2个月风险监控指标持续规定标准的书面保证。
  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的执行情况
  业务计划书业务设施和技术系统运行的情况
  人员的情况表一年度的财务报告股东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6.期货公司有下列的需要证监会批准:
  单个股东持股比例增加到5%以上或者关联关系的股东合并在5%以上
  持有5%以上的股东出让股权
  7.期货公司变更股权需向证监会提供的申请材料:
  变更股权申请书股东的决议书股东的转让合同和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脆弱书
  变更后期货公司股东股权背景情况图
  间接持有期货公司5%以上的自然人情况申请表
  拟增加出资额的情况报告
  高顿网校温馨提醒
  2015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总共举行5次,考生们有多次考试机会。高顿网校为了方便大家学习,开通了期货从业资格试题库,考生们可以通过试题练习加强自己的答题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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