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取消,是否可以在汇算清缴是补扣

来源:高顿 短视频
64人赞过
高顿老师
高顿老师
认证老师

硕士 高顿研究院

问题解答:
专项附加扣除取消,是否可以在汇算清缴是补扣?
信息未填报后续可补扣
纳税人可以待取得相关信息后填报扣除。如果因为一时信息不全没有及时填报也不用担心,后续月份填报后,也可以按照全年依规定可扣除的额度扣除,不影响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对于商业住房贷款已还清了,剩下的公积金住房贷款能否抵扣个税的问题,如果是同一套房子且符合政策规定条件,采取的组合贷形式,在商业贷款还清后,公积金贷款继续还款的情况下可以抵扣个税。
根据税法及相关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那么究竟什么是累计预扣法呢?简单来说就是将纳税人在本单位年初以来的全部工薪收入,减去年初以来的全部可以扣除项目金额,如减除费用(也就是大家说的“起征点”)、“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等,减出来的余额对照相应预扣率表(与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相同)计算年初以来应预缴的全部税款,再减去之前月份已经预缴的税款,就能计算出本月应该预缴的税款。
“在实际计算税款时,单位办税人员将本月的收入、专项扣除等金额录入税务机关提供的免费软件后,可以直接计算出本月应该预缴的税款。之所以采用这种预扣税款方法,主要是考虑到税改后工资薪金所得计入综合所得,按年计税、税款多退少补,如果还按照税改前的方法预缴税款,将有不少工薪纳税人年终需要补税或者退税。
采用累计预扣法,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对于大部分只有一处工薪所得的纳税人,纳税年度终了时预扣预缴的税款基本上等于年度应纳税款,年终将无须再办理汇算清缴申报;同时,即使纳税人需要补税或者退税,金额也相对较小,不会占用纳税人过多资金。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声明‘来源高顿’均为原创,未经许可,任何人或组织不得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形式的商业应用。

主页 > 短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