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没有取消,取消的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修改,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准备考取会计证的考生,只要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初级会计职称。
是机考。初级会计职称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生报名成功后,可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公布的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答题演示、操作指南、模拟答题操作练习系统,提前熟悉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操作系统及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