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会计解答有关会计凭证的常见问题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6-17
  会计凭证在日常的工作中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会计资料,是会计每天都会接触到的。那么在日常工作中,会有什么样的问题呢?我们一一来解答。
 
  1.企业最常接触到的原始凭证是发票,那么如何鉴别发票是否达到可以所谓原始凭证的要求?
  解答:企业付出款项,会收到对方开出的发票,这时,会计就要对发票进行审核,看它是否可以作为入账依据。以下归纳典型的几点:
  企业购买商品,对方开具的发票应当有付款单位的全称,所谓全称,就是和企业营业执照的注册名一致,并且是一字不差,不可有任何的省略,日期为当时开具发票的日期,摘要写清楚,规格、数量、单价都要写明,然后是看大小写金额是否正确,署名要写开票人全称,最后要盖章,看其发票章是否与收款单位名称一致。
  收款方为企业提供服务,双方签订合同,企业根据合同付款,收款方根据付款金额开具发票,这时,企业拿到发票后,除了要审核上述的几项外,还需与合同进行核对,审核其付款是否是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支付,还要注意发票的盖章是否与合同中签订的收款方名称一致。
  企业购买办公用品,首先要审核办公用品购买计划,因为一般购买办公用品都要由办公室人员提交采买办公用品计划,经过领导同意后,才能购买。因此在审核时,也要注意。其次,就是按照常规审核办公用品的发票,如购买办公数量较多,发票中一般不显示明细项目,就要附明细单在原始凭证后面。
  提示:在实际工作中,会计审核原始凭证的时候还要结合本公司的财务制度的规定,保证原始凭证的合理、合法,符合本公司的核算要求。
  2.如果会计审核原始凭证后,有错误或者不完整的,如何处理?
  解答:会计一旦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或者不完整的,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处理:
  会计人员对于不真实的原始凭证,一律退回不受理,如有必要,需要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严重者可追究其责任。
  对于错误的或者不完整的原始凭证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重新办理。
  如原始凭证有涂改的,即视为无效的原始凭证,因为按照有关规定,原始凭证是不得涂改的,因此,也必须予以退回,由经办人员督促其重新开具。
  3.会计凭证数量很多,每年都会增加,如何保存和销毁呢?
  解答:本章我们也了解了会计凭证要装订成册,由专人进行保管。但是保存也是有规定的。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凭证是有保管期的,在保管期内,不得随意销毁凭证。只有保管期满才可以进行销毁,销毁时,还要注意,要写出清单,经过批准后,才能销毁,销毁后,有关人员还要在清单上签字。也有些会计凭证是需要永久保存的,不得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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