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条公司业务的会计科目/分录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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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补贴收入”在会计报表如何设置问题
  对企业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增值税,现行财会规定,应通过“补贴收入”会计科目来反映。“补贴收入”科目属“利润表”科目,而该科目反映的经济业务只在“利润表”中反映,期末无余额。利润表中无“补贴收入”项目,可在“其它业务利润”项目中反映。
 
  02.被税局检查需要补交的所得税处理
  (1)调整应交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补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对查补的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在编制利润表时,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来反映。
 
  03.促销品的账务处理问题
  在促销时把一些商品按进价赠送给消费者使用
  小规模纳税人:
  借:营业费用/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4.购进货物发生收料在前、付款在后或发票未到的账务处理问题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下月初用红字冲销;
  收到票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05.代理出口的会计处理
  1、收到代出口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2、出口销售时,按实际售价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应付账款
  同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借: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3、归还出口商品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收入
  借:应付账款
  贷:代购代销收入(手续费收入)
  银行存款
  代理进口
  1、收到委托单位的收购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2、支付代购进口商品货款及运杂费时
  借:商品采购(进价成本)
  应收账款--××单位(代垫运杂费)
  贷:银行存款
  3、将购进商品移交委托方并结算手续费收入时借: 应付账款
  贷:商品采购(进价成本)
  应收账款(代垫运杂费)
  代购代销收入(代理手续费)
  退回委托单位多给的收购资金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06.销售房产收取预收房款的账务处理问题
  销售房产预收房款,由于通过“预收账款”科目反映,尚未结转经营收入,因此,收据与发票的金额不会重复。预收售房款,开收据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收最后一期房款,开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最后一期房款)
  预收账款(以前预收部分)
  贷:经营收入
 
  07.销售免税货物的增值税税务和账务处理问题
        读者谭少可问:我厂为生产销售饲料行业,销售的对象为饲料经销商及养殖户,他们大部分都不需要发票。请问不需要发票的部分销售额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比如:饲料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收入)等。
  由于销售饲料免征增值税,属于直接减免性质,则同时按不含税收入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免税额做账,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另外,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的“已交税金”项目下,增设“减免税款”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可根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的记录填列;在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直接在“销项”项目的“免税货物”反映其“销售额”即可,不需填报“税额”。
 
  08.企业计算增值税
        出现“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如何处理问题“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因此,当“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出现借方余额时,该期不需缴纳增值税,该借方余额即反映为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09.“住房周转金”的核算及职工福利的房屋折旧的会计科目问题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10.购买材料发生不合理损耗的账务处理问题
       (比如采购油)答:1.购油时
  借:材料采购5 4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18 000
  贷:应付账款6 318 000
  2.发现不合理损耗时,假设是属于未查明原因的,做账时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2 636
  贷:材料采购(5 400 000元×2‰)10 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 836(10 800元×17%)
       11.对采取分期收款分出商品方式销售商品出现对方已不存在如何进行会计处理问题
        一、合同、协议约定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的,账务处理才能通过“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否则不通过此科目,直接记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
  二、对有些购货单位不存在,货款事实上收不回来,应作为坏账处理,转入管理费用。
 
  12.款已付清但发票未到如何账务处理
  一、外购货物已验收入库,货款已付清,但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到,可先按实际付款额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待取得专用发票时,用红字冲销上述分录,再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额,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13.中外合资为企业中方提供的固定资产
        如何估价和账务处理问题收到投资的厂房和机器设备时,会计处理为:按照投资单位的账面原价,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新确认的价值,贷记“实收资本”,账面原价大于新确认价值的差额,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新确认的价值大于账面原价的,则按照新确认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实收资本”。
  14.因出口单证不齐而造成无法退税如何处理问题
        答:对实行“先征后退”增值税的生产性出口企业,其内销与出口的销售额,均应按月计算销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并如实申报纳税,不能因为申请出口退税的出口单证不齐造成的当期无法退税,而把出口的销售额的销项税额记入“待摊费用--待转增值税销项”科目。
  征税是应税行为发生后计算征收的,出口退税是出口单证齐全后办理的,两项不能等同。由于你单位申报纳税时把出口销售额因出口单证不齐而零申报,以至发生销项税额不齐,全额抵扣进项税额后,出现期末留抵税额,这是不正确的。
  15.销售边角废料取得的收入
        是否需计征增值税、所得税及会计处理问题答:(1)企业处理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时,应将处理的边角废料所取得的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所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其它业务收入
  (2)年末,应将其它业务收入转入本年利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为:
  借:其它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16.销售货物开具发票与按计税价计算增值税
        出现账款不相符如何处理问题借:银行存款 117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1001
  应交税费--销项税170.17
  但交税时,税所按“收入1001”来计算税金(1001×17%=170.17),即税金为170.17元,其税金+收入=1171.17,即与原发票相差1分,入账时在增值税账簿里贷方余额为1分。请问该如何调账?
  结转:
  借:其它应付款--库存现金长款 0.01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01元借:库存现金0.01元
  贷:其它应付款--库存现金长款0.01元
  处理:经批准后作营业外收入处理:
  借:其它应付款--库存现金长款 0.01元
  贷:营业外收入0.01元
  17.供货方当月发出商品但当月并不开具销售发票
        会计如何处理购销双方合同约定“发货后三个月收款”的,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账务处理如下:
  (1)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公司
  贷: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3)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公司
  18.超额列支工资等致使少纳所得税被查补的会计处理问题
        某公司因xx年度税前列支工资,招待应酬费等超支,当地税务部门对我公司超额部分按13.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作5000元罚款,请问分录如何处理(我公司从97年开业至今,未有利润)。
  由于超额列支了工资、交际应酬费,当地税务机关对你公司作出了补税罚款的处理决定,所作会计分录为:
  计提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
  支付罚款时,
  借:利润分配--税收罚款5000
  贷:银行存款5000
  缴交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19.企业公益金的账务处理问题
  账务处理如下:
  购买时:
  借:固定资产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
  结转公益金:
  借:盈余公积--公益金10000
  贷: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10000元
  公益金是企业按照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专门用于企业职工集体福利设施的准备。职工集体福利设施购建完成后,应将公益金转入一般盈余公积(股份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明细科目处理,其它企业可通过“一般盈余科目”明细科目处理)。
  20.委托代理进口货物的账务处理问题
  某公司从国外购进(一般贸易方式)原料10吨,境外成交价1000元/吨,共10000元;进口时海关估价为1200元/吨,共12000元;另进口关税共5000元,增值税3000元。
  借:原材料15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00元
  贷:应付账款--××外贸公司18000元
  付汇时:
  借:应付账款--××外贸公司18000元
  贷:银行存款18000元
  在此需说明的是:原材料的进价,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应按材料实际发生额确定。海关的“估价”是关税的计税价,并非购买材料的实际发生额,因此应以10000元作为记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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