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误餐补贴?误餐津贴需要发票吗?

来源: 高顿网校 2020-06-09
误餐补贴又称误餐费或误餐补助,是指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单位职工个人因公在城区或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照规定的一定标准可以发给误餐补贴。
误餐补贴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而设立的,具有一定的关爱和保护意义。误餐补贴就是包括了一天三餐的补助,所以叫做误餐补贴。比如医院的医生开刀动手术,错过了中餐或晚餐时间,发给的补助餐费就称作误餐补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规定,误餐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误餐补助和差旅津贴有什么区别,怎么入账
1:午餐补助和差旅费津贴都是公司发放给员工的补助。只是名字不同,都没有发票,没有本质区别。
2:它们的入账需要你制作自制凭证,列明发放原因、金额、领取时间、计算方法等,之后领导签字,领用人签字即可入账。
3:午餐补助可以记职工福利费,差旅津贴可以记差旅费。
差旅费津贴和误餐津贴需要发票吗?
此类补贴津贴,不需要发票。
但是要注意个税问题。差旅费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标准按照财政部规定执行。而误餐补助要分情况对待:
根据财税(1995)82号文件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规定的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各地有各地的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的标准。
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收入,不予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差旅费津贴的标准可以参考以下规定:一般地区20元/天,特殊地区30元/天(深圳、珠海、汕头、海南),允许在税前扣除。差旅费补贴是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造成员工额外支出的一种补偿形式。
1996年出台的《重庆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文件规定,市长、副市长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市外住宿费标准为100元/天,副局级以上现任职务以及相当职务人员为60元/天,普通工作人员为4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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