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附加是怎么计算?有减免政策吗?

来源: 高顿网校 2020-06-19
教育费附加是怎么计算?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2%
教育费附加费从1986年开始已经征收,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
地方教育附加费是省、直辖市、自治区内征收的政府性基金,是非全国同步征收的费种,最早的征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具体征收依据都是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颁布的。
 
教育费附加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科目。
计提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管理费用--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2020年附加税减免政策: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第二条第(一)项关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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