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核算包括什么?怎么做?

来源: 高顿网校 2020-08-27

固定资产核算包括什么?怎么做?
会计职业应用面很广,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等都需要会计,虽然工作有些枯燥,但好在稳定,所以会计类专业还算吃香。关于固定资产核算包括什么?怎么做?下面跟着高顿小编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具备以下特征: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2.使用年限超过1年;
3.单位价值较高。
二、固定资产核算
1.折旧核算
依照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对于房屋、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的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都必须按月提取折旧费。而对于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等,则无须计提折旧。
2.增减核算
固定资产的增加主要是设备的购入、自行建造完成,其他地位或个人投资投入、融资租入、接收捐赠、盘盈等;固定资产的减少指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毁损、盘亏等。
三、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方法:划清资产界限,拟定核算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要正确划分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施工企业的固定资产与临时设施的界限,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和核算,加强管理。
参与编制计划,核定需要数量。参与编制固定资产更新计划和大修计划,参与核定固定资产需用量。
负责明细核算,提折旧编报表。对购置、调入、租赁、封存、调出的固定资产,要督促有关部门或人员办理会计手续。根据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得多提、少提、漏提或重提。
参与清查盘点,提出改进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年终进行全面清查。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等情况,要查明原因,弄清责任,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报批手续。发现有多余、闲置以及保管、使用、维修不当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向企业管理当局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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