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的会计职责及工作内容是什么

来源: 高顿网校 2020-09-01

行政单位的会计职责及工作内容是什么
行政单位会计是指各级行政党派、政协机关核算和监督国家预算资金的取得、使用及其结果的一种非营利组织会计。这种会计的主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查机关以及党派、政协机关,客体是国家预算资金的取得、使用和结果;职能是核算和监督国家预算资金款项的领报,目的是提高社会效益。
一、行政单位会计的主要职责是:
1、核算和监督国家预算资金款项zhi的领报,目的是提高社会效益。
2、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行政法规。
3、运用货币计量形式,通过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从数量上连续、系统和完整的反映各个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为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提供会计信息。
4、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和相关会计核算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
5、行政单位会计是指各级行政党派、政协机关核算和监督国家预算资金的取得、使用及其结果的一种非营利组织会计,这种会计的主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查机关以及党派、政协机关,客体是国家预算资金的取得、使用和结果;职能是核算和监督国家预算资金款项的领报,目的是提高社会效益。
6、加强现金管理:不能以“白条”抵库,现金支付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1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应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程款一律以银行存款帐户支付给施工单位,不得以现金、银行存款帐户转付给个人。
7、加强票据的管理。各单位应以县(市)气象局、防雷中心为核算单位分别购买经营性收据和非经营性收据。严禁将气象局与防雷中心购买的经营性收据、非经营性收据混用。
8、做好会计档案管理。每次录入凭证及记账后,做好数据资料备份(双备份)。打印现金出纳账并装订成册,保管一年后移交档案部门保管。在账簿扉页上应当填写“经管人员一览表”及科目目录,有关人员应加盖印章和单位公章。
二、政单位的会计工作内容
1、日常凭证审核及账务处理;
2、相关项目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监管;
3、会计档案登记管理;
4、对现金、银行业务款项的监管;
5、认证发票及相关税务申报工作;
6、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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