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是什么?资源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变化?

来源: 高顿教育 2020-09-15
作为一名会计从业人员,我们必须清楚会计实务相关知识与内容。因此高顿学姐会在这段时间为大家为大家分享会计相关内容,今天我们来了解下资源税是什么,资源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变化?
资源税是什么?资源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变化?
资源税是什么?
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
一般资源税就是国家对国有资源,如我国宪法规定的城市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根据国家的需要,对使用某种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取得应税资源的使用权而征收的一种税。1984年,为了逐步建立和健全我国的资源税体系,我国开始征收资源税。鉴于当时的一些客观原因,资源税税目只有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三种,后来又扩大到对铁矿石征税。
国务院依照税法授权制定的资源税减免政策有哪些?
资源税法不可能穷尽所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为加强宏观调控,给出台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留足空间,税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环境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免征资源税。按照上述授权,财政部、税务总局对以前出台但未列入资源税法、现阶段仍有必要继续执行的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经国务院批准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明确了四项继续执行的优惠政策。包括:
第一,对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运营期间自采自用的砂石等材料,免征资源税。
第二,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页岩气资源税减征30%。
第三,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
第四,自2014年12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对充填开采置换出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资源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与资源税暂行条例相比,资源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有了哪些变化呢?
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范围是“开采矿产品或者生产盐”。附件《资源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目也不全面,还需要另行发布文件做出规定,并且部分税目名称也不够规范。
资源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是“开发应税资源”,并授权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与资源税暂行条例相比,资源税法对征税范围进行了拓展。附件《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中包含164个应税资源品目,覆盖了目前已发现的所有矿种,并且规范细化了税目。资源税税目的分类、名称与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的管理标准基本保持一致,同时也适当兼顾了实际征管需要。
以上是【资源税是什么?资源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变化?】的详细内容。更多财会考证、资讯、备考等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高顿教育。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会计实务 > 初级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