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留发票产生的原因,滞留票不处理可以吗?

来源: 高顿教育 2020-09-25
会计行业我们需要了解会计学的基本原理,熟悉相关会计科目所核算的基本内容,熟悉相关财务制度。并且要能通过学习会计实操转变成为会计工作的思路。下面就和学姐一起来了解下滞留发票产生的原因,滞留票不处理可以吗?
滞留票
滞留发票产生的原因:
1.属于购进非应税项目用,专用发票不得认证。
2.两头不入账偷逃税款。部分纳税人隐瞒销售收入,对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予抵扣进项,造成滞留票的形成。
3.收票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没有资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如营改增之前的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等。
4.购货方接到专用发票超过180日认证期而无法认证抵扣,造成存根联滞留;
5.购货方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对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不能抵扣。
6.购货方发生走逃或注销。
7.发票丢失未认证。管理不善造成发票流失或邮寄过程中丢失。
8.0销货方拒绝提供发票。通常情况是由于购货方久拖不付相关购货款,销货方以此种方式追讨款项。若发票开具后360天购货方依然未收到发票,则形成滞留票。
9.属于购进免税货物用,专用发票不得认证。
10.属于购进免税货物用,专用发票不得认证。
滞留票不处理可以吗?
滞留票一般对专用发票来说的,不入账一般情况下不会有风险,但是因为专用发票开票和抵扣都是上传国税局的,你没有抵扣造成滞留票,会造成税局认为是虚假发票,到时候实际核查的时候会让你说明原因也有可能罚款的。
滞留票指销售方已开出,并抄税报税,而购货方没有进行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是所有发票的进项税额均可抵扣销项税额,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因此,很多企业取得属于上述条款中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后,就没有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系统中认证抵扣,也不在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填列相关数据申报,而是直接将进项税额记入相关费用或成本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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