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会计考试网: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应提交的资料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7-07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崇左会计考试网上总结信息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应提交的资料等内容公布如下:  (1)注销税务登记的对象和时间。
  ① 纳税人发生破产、解散、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书面申请报告;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书面申请报告。
  ② 纳税人因变动经营地点、住所而涉及改变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工商登记前,或者在经营地点、住所变动之前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同时纳税人应当自在迁达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15日内或者在迁达地成为纳税人之日起15日内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其程序和手续比照开业登记办理。
  ③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书面申报报告。
  (2)注销税务登记的要求。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缴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未使用的发票、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以及税收缴款书和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其他证件。
  (3)注销税务登记的手续。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注销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根据表内的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加盖企业印章后,于领取注销税务登记表之日起十日内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核准后,报有关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予以注销。
  (4)纳税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并附送以下资料。
  ① 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文件。
  ③ 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④ 税务登记机关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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