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会计考试网:公司向个人借款利息的会计处理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7-07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临沂会计考试网上总结信息公司向个人借款利息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公布如下:
  【问】公司向个人借款,其本金计入往来账目,支付的利息可以计入财务费用吗?
  【解答】公司向个人借款,其本金计入往来账目,支付的利息应该计入财务费用。但税法规定非金融企业借非金融企业的借款利息,在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另还需代扣代缴个人的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账务处理如下:
  借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
  按期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代扣代缴)
  ——应交个人所得税
  上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代扣代缴)
  ——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归还本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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