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会计人才网: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中,不得发生哪些行为?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7-08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自贡会计人才网上总结信息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中,不得发生哪些行为等内容公布如下:
  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提供虚假开户申请资料欺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2)开立或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未按规定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予以登记、签章或通知相关开户银行。
  (3)违反规定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账结算。
  (4)为储蓄账户办理转账结算。
  (5)违反规定为存款人支付现金或办理现金存入。
  (6)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
  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 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银行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扫一扫微信,学习实务技巧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财会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财会考试高清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会计实务 > 初级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