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会计管理网:丢失已开出且已认证的发票如何处理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7-09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延安会计管理网上总结信息丢失已开出且已认证的发票如何处理等内容公布如下:
  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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