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国家会计网:票据上签章的规定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7-09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河源国家会计网上总结信息票据上签章的规定等内容公布如下:
  1.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2.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即有权签发银行汇票的经办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1)银行承兑商业汇票、办理商业汇票的转贴现、再贴现时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2)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即签发本票的经办行)在票据上的签章,为经当地人民银行批准使用且统一刻制的该银行本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3)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4)支票的出票人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3.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票据无效;
  (1)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2)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扫一扫微信,学习实务技巧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财会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财会考试高清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会计实务 > 初级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