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出回购的会计分录

来源: 高顿教育 2023-06-15

卖出回购的会计分录
(1)公司根据回购协议卖出票据、证券及贷款等金融资产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或结算备付金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利息费用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利息支出——回购业务利息支出
贷: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如果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差异很小,则可以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息支出——回购业务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3)金融资产协议到期,金融资产回购日,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利息支出
贷:结算备付金或银行存款
(4)在交易对方违约的情况下,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结算备付金
资产减值准备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
卖出回购的实务处理
企业会计人员处理卖出回购证券业务时,一般设置“结算备付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科目核算,下面将以实际案例介绍卖出回购证券业务的相关实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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