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初余额

来源: 高顿教育 2023-06-16

期初余额
期初余额是指期初已存在的账户余额。期初余额以上期期末余额为基础,反映了以前期间的交易和上期采用的会计政策的结果。期初已存在的账户余额是由上期结转至本期的金额,或是上期期末余额调整后的金额。通常,期初余额是上期账户结转至本期账户的余额,在数额上与相应账户的上期期末余额相等。
期初余额计算公式
期初余额计算公式为:期初余额=本期减少发生额+期末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
本期减少发生额,是指一定时期(月、季、年)内账户所登记的减少金额的合计数,也称本期减少额。
本期增加发生额,是指一定时期(月、季、年)内账户所登记的增加金额的合计数,也称本期增加额。
期初余额的审计
在注册会计师进行会计报表审计时,对于报表中的期初余额应当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并充分考虑相关审计结论对所审计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影响。若上期会计报表已通过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联系并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以形成对期初余额的审计结论及确定对本期会计报表审计意见的影响。
如果在实施了相关审计程序后仍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或上期会计报表未经独立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期初余额实施包括通过对本期会计报表实施的审计程序进行证实、补充实施其他适当的实质性测试程序等程序。
所以,在实务操作中:
1、如果注册会计师发现期初余额对本期会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影响,但无法对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可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如果期初余额存在影响本期会计报表的重大错报,且被审计单位拒绝接受注册会计师提出的调整或披露建议,注册会计师可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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