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国家会计网:小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问题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7-09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哈密国家会计网上总结信息小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问题等内容公布如下:
  小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问题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一、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6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广告费不同于赞助支出,赞助支出不得扣除。
  2.一般行业的扣除标准: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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