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会计考试报名网: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7-10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宣城会计考试报名网上公布相关会计实务出口货物的退税率等内容总结如下:
  出口货物的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退税计税依据的比例。
  现行出口货物的9档增值税退税率:有17%、15%、14%、13%、11%、9%、8%、6%、5%等。
  自2008年下半年以来,为了应对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7次上调出口商品退税率,调整后的效果十分明显。但在2010年6月,又出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财税[2010]57号)规定,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部分钢材、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等6类行业406种商品的出口退税率,这是近两年来出口退税率首次调整为零。主要目的是为了配合国家节能减排、抑制产能过剩政策的实施,并且在取消406种出口退税率的商品当中,有部分商品是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在2008~2009年刚刚上调过的。例如,有的商品在2008年12月1日刚上调至9%,而本次调整取消了出口退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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