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会计考试报名网:单位保证金退到个人账号是否违反税法规定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7-10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池州会计考试报名网上公布相关会计实务单位保证金退到个人账号是否违反税法规定等内容总结如下:
  【问题】
  我公司收取某单位招标保证金,但办理退还手续时,对方单位出具了一份要求退还到某个人账户的说明。请问如按此操作是否违反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
 
  【解答】
  对方单位将对招标单位的债权(招标保证金)转让给个人,招标单位再将保证金支付给个人,招标单位不会违反规定。
  但对方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债权转让协议书,并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的规定,通知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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