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会计考试报名网:面对税务稽查 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7-10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潮州会计考试报名网上公布相关会计实务面对税务稽查 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等内容总结如下:
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接受税务机关的例行税务稽查。纳税人应认真了解和掌握应当享有的相关权益,在应对税务稽查过程中,切实维护自身合法利益,*5限度降低税务风险。
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接受税务机关的例行税务稽查。纳税人应认真了解和掌握应当享有的相关权益,在应对税务稽查过程中,切实维护自身合法利益,*5限度降低税务风险。
认真履行自身义务
在接受税务检查中,纳税人要依法履行相关义务,避免产生涉税风险。一是依法接受检查。纳税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账簿、记账凭证、报表等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不得拒绝、隐瞒。二是依法提供协助。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向税务机关如实反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或者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依法接受稽查人员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三是依法解缴税款。纳税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四是依法结清税款或提供担保。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欠缴税款较多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五是依法取得法律救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与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了解掌握相关权利
税务稽查行为超过规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不履行法定手续,属于违法行政行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纳税人要了解和掌握相关权利,明确税务机关及其人员的责任,在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做好纳税检查的同时,也要学会正确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是依法取证。税务稽查人员调查取证时,不得违反法定程序搜集证据材料,不得以偷拍、偷录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证据材料。
二是程序规范。检查前,税务机关应告知被查对象检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检查中,应当由2名以上检查人员共同实施,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需到被查单位开户银行查询被查对象存款账户时,应凭县以上税务局局长审批的《税务机关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储蓄存款许可证明》,需查询税务违法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须经设区的市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对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的,应当向其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作出税务处理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依法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依法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三是告知权利。税务机关对当事人采取措施或者决定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如采取税收保全(强制)措施时,不仅要告知其采取税收保全(强制)措施的内容、理由及依据,而且应当依法告知其享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拟对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的,应当向其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对当事人作出的税务处理(处罚)决定,应当向当事人告知其享有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以及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切实搞好自查自纠
一般情况下,在实施税务稽查之前,税务机关会提前发出《税务检查通知书》通知被查纳税人。为此,纳税人要对自身纳税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首先,要对照税收法律法规,将每一个经营项目涉及的税种逐个进行排列,注意查找各税种之间的逻辑关系,注意税种的相关性,同时根据各税种适用税率,准确计算应纳税额,按时申报纳税。其次,认真整理涉税资料,先行自查,会计人员要审查会计报表、账簿、凭证等内在逻辑关系,如果数据发生异动,要作出合理解释。检查需报送的各种审批资料、附件是否齐备,对会计凭证重点检查原始凭证是否缺失,取得发票的真伪,以及相关业务的真实合理性;对往来账款进行清理,看是否有串户现象,往来借款手续是否完备,借款是否长期未归还等。生产管理人员要检查各种内部报表,如工资发放明细表、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等内部资料,看是否同会计核算一致。再其次,在接受检查中,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申报纳税资料等特别重要,是检查的主要内容,要注意归纳、整理、保管好,并按照稽查人员的要求提供。若遇特殊税务问题,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除此以外,随着稽查规程的越来越严密,执法要求越来越严格,靠找熟人、拉关系、送礼来解决涉税问题不太可能,纳税人不要心存侥幸。
加强事后监督管理
纳税人应该将税务稽查作为一个契机,提高自身税务风险管理能力,各方通力协作,建立长效机制。在管理层面,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要充分考虑税收因素,将税务政策的运用巧妙融入企业生产经营中;在财务层面,要加强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管理,强化对涉税知识的学习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在生产经营层面,在做业务、签合同时,就要注意税收问题,业务处理过程中规范操作,防止产生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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