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初级会计实务:会计实务考试辅导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商品时,委托方与受托方如何记账?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8-12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舟山初级会计实务相关内容会计实务考试辅导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商品时,委托方与受托方如何记账总结如下:
  收取手续费方式,是指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销售方式。在这种代销代销方式下,委托方应在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受托方在商品销售后,按应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1)委托方记账。企业委托代销发出的商品作为委托代销商品处理,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收到受托单位的代销清单,按代销清单上注明的已销商品货款的实现情况,按应收的款项,
  借: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按应支付的代销手续费,
  借:营业费用
  贷:应收账款
  (2)受托方记账
  受托单位销售的委托代销商品,按收到的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归还委托单位的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按应付的金额,
  借:应付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收取的手续费)
  或:其他业务收入(应收取的手续费)
  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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