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初级会计实务:会计实务考试辅导净资产折股的技术处理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8-12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长春初级会计实务相关内容会计实务考试辅导净资产折股的技术处理总结如下:
  《公司法》第99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股份总额应当相等于公司的净资产额。在实务中,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净资产折股时存有一个具体技术问题:由于股份总额往往是整数,而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数额往往是带有角分的,这就产生了折股尾差的会计处理问题。根据企业折股方案,通过董事会决议,可将其折股尾差通过利润分配转入应付股利,从净资产中划转至负债项目中反映有限责任公司中如有国家股的,这种划转尚需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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