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初级会计实务:会计实务考试辅导允许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如何作账?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8-12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眉山初级会计实务相关内容会计实务考试辅导允许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如何作账总结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所购置的试制用关健设备、测试仪器,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不再提取折旧。

  笔者在税务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执行上述政策时,在会计处理上,是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折旧年限提取折旧;在所得税处理上,是在年终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规定,将固定资产原价一次或分次全额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将本年度提取的折旧部分作为调增项目。在以后的折旧年限内,每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对当年度提取的折旧额都作为调增项目处理。笔者认为,这种操作方法既增添了会计核算的复杂性,也给纳税调整带来麻烦。

  按照该文件的规定,对该笔业务进行账务处理时,既要体现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又要一次或分次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并不再提取折旧。因此,当购入该项固定资产时,应借记“固定资产”,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期限计算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举例说明如下:

  某企业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购置测试仪器一台,价值80000元。账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80000

   贷:银行存款 80000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允许将上述固定资产一次性摊入管理费用。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 80000

   贷:累计折旧 80000

  由于该项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零,因此,在转让或报废时,应直接冲减账面固定资产原价,分录如下:

  借:累计折旧 80000

   贷:固定资产 80000

  对转让或收回残值的价款扣除清理费用后的余额,直接结转营业外收入。若第5年将该设备对外转让, 取得收入8000元,发生清理费用500元,账务处理 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借:银行存款 8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8000

  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7500

   贷:营业外收入 7500

  按照上述会计处理,在年终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无需另行纳税调整。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固定资产虽然是为研究新工艺、开发新产品而专门购置的,但并不属于财工字(1996)41号文件规定的企业技术开发费的范畴。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只能享受一次或分次税前扣除的优惠。无论是计算技术开发费与上年的增长比例,还是按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的50% 计算加扣应纳税所得额时,均不再包括该项设备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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