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初级会计实务:会计实务考试辅导出租、出借的包装物收取押金的核算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8-12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萍乡初级会计实务相关内容会计实务考试辅导出租、出借的包装物收取押金的核算总结如下:
  不随同产品销售而收取押金出租、出借的包装物,由于这部分押金按规定在包装物退还时,返还给购买者,故在收取押金时,不计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而是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待包装物按期返还而退回包装物押金时,作相反的会计处理;当包装物逾期不予退还而将押金没收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
  例如,永明公司10月份销售B产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92 000元,增值税额15 640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7 020元,包装物的回收期限为3个月;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收收讫。 11月份回收包装物的价值3 510元,其余的因逾期而将押金予以没收。则会计处理如下:
  (1)销售B产品时:
  借:银行存款 107 640
  贷:主营业务收人 92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 640
  (2) 10月份收取包装物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 7 020
  贷:其他应付款 7 020
  (3)退回以及没收包装物押金时:
  应确认销售额=(7020-3510)÷ (1+17%)=3 000(元)
  应计销项税额=3000×17%=510(元)
  借:其他应付款 7 020
  贷:其他业务收人 3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
  银行存款 3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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