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会计实务汇总:接受投入材料物资的账务处理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8-14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和田会计实务汇总相关内容接受投入材料物资的账务处理总结如下:
  企业接受投资者作价投入的原材料物资,应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确定材料物资的价值,但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除外。
  借:原材料 (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记录)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 (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记录)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例】某企业于设立时接受A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投资合同约定的价值为2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4000元。A公司已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合同约定的价值与材料的公允价值相符。该进项税允许抵扣,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0
  贷:实收资本 2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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