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对专业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规定

来源: 高顿网校 2013-08-20
  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直接影响到本单位的会计工作水平,有必要对其从业资格进行严格管理。因此,《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对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作了明确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从这里可以看出,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较一般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更加严格。这主要是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地位和职责所决定的。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会计实务 > 初级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