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金及附加基础知识
营业税金及附加基础知识
(一)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内容
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营业税是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征收的一种税。其中,应税劳务是指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金融保险、邮电通讯、旅游服务和文化娱乐业所提供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是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销售不动产是非房产单位有偿转让不动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将不动产无偿赠予他人的行为。
消费税是对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主要指烟、酒、化妆品、高档次及高能耗的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的计税方法主要有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及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三种。从价定率是根据商品销售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交消费税,从量定率是根据商品销售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应交的消费税,复合计税是两者的结合。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依据,按纳税人所在地适用的不同税率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国家规定的矿产资源和生产用盐单位、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按应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如开采石油、煤炭、天然气企业需按开采的数量计算缴纳资源税。
企业发生的增值税不在本科目核算。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本科目核算。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人“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二)营业税金及附加审计目标
l.确定利润表中记录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是否已发生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
2确定所有应当记录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是否均已记录;
3.确定与营业税金及附加有关的金额及其他数据是否已恰当记录,
4.确定营业税金及附加是否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5确定营业税金及附加中的交易和事项是否已记录于恰当的账户;
6确定营业税金及附加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三)营业税垒及附加实质性程序
1.获取或编制营业税金及附加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确定被审计单位的纳税(费)范围与税(费)种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3.根据审定的本期应纳营业税的营业收入和其他纳税事项,按规定的税率,分项计算、复核本期应纳营业税税额,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根据审定的本期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或数量),按规定适用的税率,分项计算、复核本期应纳消费税税额,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根据审定的本期应纳资源税产品的课税数量,按规定适用的单位税额,计算、复核本期应纳资源税税额,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检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项目的计算依据是否和本期应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合计数一致,并按规定适用的税率或费率计算、复核本期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7.结合应交税费科目的审计,复核其勾稽关系。
8.检查营业税金及附加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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