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傣族自治州实务税务技巧:18种情况下运输发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税额(二)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9-12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西双版傣族自治州实务税务技巧相关内容18种情况下运输发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税额(二)总结如下:
  销售或外购货物时,是和运输代理单位签订合同,取得的一般是货运代理业发票。根据政策规定,货运代理业发票是不能计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实务中,有部分纳税人将取得的这种货运代理发票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导致了税务机关的处罚。
  10.远洋运输发票和境外运输发票不能抵扣。远洋运输发票属于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根据财税[2005]165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对于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是不准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即企业发生的中国境外的运输费用是不能抵扣增值税的。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进口和出口货物环节发生的境外运输费用能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问题:根据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境外运输费用是不能计算增值税的进项税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文第7条第三款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财税[2005]165号文不仅强调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不得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而且规定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也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实际就明确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境外运输费用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
  11.税务^*发票手续不全,不予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可以申请税务机关代开运输发票,但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未必就一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5号)规定:地税局代开货运发票时,应加盖代开票地税局发票专用章,专用章有代开票地税局名称和地税局代码,否则不予抵扣增值税。
  12.超过规定期限未申报不得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8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发票,可以在自发票开具日180天后的*9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申报抵扣。一般来说,抵扣凭证应当自开票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国税局申报抵扣。超过时限的不允许抵扣。
  13.纳税人同时购入允许抵扣的货物和不允许抵扣的货物所发生的运费,如果能够合理划分,则运输允许抵扣货物部分的运费的进项税额可以计算抵扣,如无法划分,则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14.比对不符的运输发票不得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及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的公告》(国税发[2003]120号)规定,国税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所有运输发票与营业税纳税人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发票进行比对,凡比对不符的,一律不予抵扣。
  国税函[2007]722号文件规定,属于“认证不符”中“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发票所列受票方纳税人识别号与申报认证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不符)”、“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机打代码或号码与发票代码或号码不符)”的货运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重复认证”、“密文有误”和“认证不符(不包括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和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的货运发票,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税务机关应扣留原件,移送稽查部门作为案源进行查处。属于稽核发现涉嫌违规的货运发票,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由管理部门按照审核检查的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和处理。
  经稽查部门检查或管理部门审核检查确认属于税务机关操作问题以及技术性问题造成的,允许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不属于税务机关操作问题以及技术性问题造成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15.其他单位代运输单位和个人开具的运输发票不得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8号)规定:运输单位提供运输劳务自行开具的运输发票,运输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及省级地方税务局委托的^*发票中介机构为运输单位和个人代开的运输发票准予抵扣。除此以外的其他单位代运输单位和个人开具的运输发票一律不得抵扣。
  16.未按规定逐票填写《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的不得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中附件2《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试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取得所有需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运输发票,应根据相关运输发票逐票填写《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除按现行规定申报报表资料外,增加报关《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纳税除报送清单纸质资料外,还需同时报送《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的电子信息。未单独报送《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纸质资料及电子信息的,其运输发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17.抵扣联加盖印章的发票不得抵扣。国税发[2006]67号文件规定,开具《货运发票》时应在发票联左下角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一律不加盖印章。
  18.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发票不得抵扣。国税函发[2005]54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费用,不得作为运输费用抵扣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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