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会计税务实务:衣食住行玩企业所得税各地政策大盘点(七)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9-12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石嘴山会计税务实务相关内容衣食住行玩企业所得税各地政策大盘点(七)总结如下:
发文日期:2009-09-24
1.2008年,企业因工作需要以实报实销或补贴形式为个人负担的办公通讯费用,凡已按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津地税所[2007]13号]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准予税前扣除。
2.2009年通讯费扣除问题另行通知。 百行会计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200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 发文日期:2009-3-1
⑺浙江国税的规定[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2008年度汇算清缴问题解答]
⑵免征个税的通讯费应包括在工资薪金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2008年度汇算清缴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09-03-23
⑼宁波的规定[甬地税一函[2010]20号]
4、通讯费补贴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问:企业发放的通讯费补贴如何在税前扣除?
答:按照国税函[2009]3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以往规定,自2011年度起,对企业发放的通讯费补贴明确在福利费列支。2010年度和以前年度企业已按原规定发放的通讯费补贴如已作为期间费用在税前扣除的,不再追溯调整。
甬地税一函[2010]20号: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所得税有关问题解答口径的函 发文时间: 2011-1-5
五 玩
[一]旅游
18、旅游支出[苏州地税函[2009]278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国税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天津财税网
⒍问:企业组织职工旅游发生的费用支出能否列入职工福利费,按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比例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从组织职工旅游的性质来看,其具有缓节工作压力,进一步提高生活质量的积极意义,因此,企业组织职工旅游发生的费用支出暂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范畴,并按照税收规定扣除。如果企业以职工旅游的名义,列支职工家属或者其他非本单位雇员所发生的旅游费,则属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不得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也不得税前扣除。
苏州地税函[2009]278号 :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2009-12-28
[二]企业组织职工旅游、赴革命圣地接受教育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组织职工旅游、赴革命圣地接受教育等支出不属于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2011-3-3
2、问:目前企业职工福利形式多样,有旅游、疗养、集中休假等,具体范围应如何把握?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9]3号文件精神,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可以计入福利费。因此,对全体职工[普惠制]集中休假性质的旅游、疗养支出,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
企业应提供内部职工休假计划、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协议、旅游发票等相关凭证。
浙江省国税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
[二]货币节日补助
19、节日补助[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9年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解答][青国税发[2010]9号]
1、对目前企业普遍存在的人人享受的节日费、节日福利,在计算所得税时如何扣除?
意见:对企业发放给职工并按国家财务管理规定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节日补助,在税收上也允许纳入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总额处理。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9年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解答 发文日期:2010-1-15
[三]实物节日补助
19、节日补助[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9年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解答][青国税发[2010]9号]
1、对目前企业普遍存在的人人享受的节日费、节日福利,在计算所得税时如何扣除?
意见:对企业发放给职工并按国家财务管理规定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节日补助,在税收上也允许纳入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总额处理。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9年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解答 发文日期:2010-1-15
[四]企业过节发给职工的食品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的规定,为职工生活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
青国税发[2010]9号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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